经济仲裁
老板未履行其口头承诺的薪资待遇 能否进行维权
老板未履行其口头承诺的薪资待遇 能否进行维权 我原供职的是一家医疗公司A,我们的工资构成是底薪加提成,A公司刚刚成立,业绩不是很稳定,所以我们入职的时候老板承诺我们前三个有每月七千元保底,也就是说不管业绩是多少,我们前三个每个月至少都会有七千元的工资。两个月过去了,我们拿到的都是保底,为稳定军心,老板跟我们说,保底继续,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我们总共有六个月的保底。上到第四个月的十五号,我们拿到了第三个月的保底……第五个月月初,我提出辞职,并亲自向老板递交了辞职信,可是他没有收,让我考虑一段时间。原来打算那再上一段时间吧,可门诊负责人从中搞鬼,她不让我再接手新的病人,并告之,我处理好手中的复诊之后就可以离开,上了十一天班之后,我被迫离职,期间辞职信一直未递交。办离职手续那天,当事人告诉我,公司十五号统一发工资,我的工资也是那天才可以发放。第五个月的十五号,大家的工资到帐了,可是我的却没有到,跟老板沟通后,他说要晚几天才给我发……过了几天,工资发了,可却是按底薪加提成的方式给我结,老板说,既然你已经辞职,就不可以有保底一说。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否进行维权,该如何维权(附:底薪加提成结算的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还低)
我们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之前对部分病例和考勤记录进行了拍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nyn……(广东)
提问时间:2013-01-15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