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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更,与新单位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公司主体变更,与新单位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我所在原来的公司(独立法人)被集团卖掉了,现在集团以工作调动的形式,让我到集团所属其他下属公司(独立法人)工作,而不给予补偿,这两家公司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市范围内,劳动合同时间延续前一家单位未履行完成的部分,同时要求我签订一份劳动关系声明,声明是这样写的:因工作需要,本人从XXX公司调到ZZZ公司工作。自调动之日起(2018年12月1日),本人即与调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调入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至上一家合同结束日期。本人与调出单位尚有未履行完毕的培训协议,其权利和义务自调动之日起转入调入单位继续履行。特此声明!我总是感觉这个声明有问题,可又说不出来在哪里,为此特向你们请求帮助!
    重新签订合同的内容与原内容不一致,但口头承诺我薪资标准不变,但因为此我的社保、公积金都因此而中断,到新的城市都要从零开始,特别是失业保险,还不能转接,这样在原来缴的部分如果将来一旦合同解除是不是就无法享受那部分的失业金了?还有社保中断期间如果生病这些又怎么办?这些我能不能要求公司在声明里写清楚,原来和集团沟通的时候还说过,意思之前的那段工作时间算作工龄延续有效,可现在声明里只字不提,只变成了我单方面的承诺,这是不是很不妥当,对我将来的维权会有影响?请帮忙指导,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njo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8-12-2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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