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店铺租赁纠纷
店铺租赁纠纷 本人有一间店铺出租,合同本应到2013年5月份结束,由于租户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他们已在法院打官司),目前该店暂时关闭,并且已有两个月的房租未交。本人多次催要均无果,根据合同,我提出终止合约,与我签合同的那个合伙人(但不是法人该公司法人代表)也在租赁终止书上签字同意。现在我想将店内他们剩下的物品清空,但租户不愿配合,请问我是否可以在通知他们后(不管他们到不到场)直接清掉,我担心到时候他们说店内物品缺少,让我赔偿,如果要找人见证,应该找哪个部门的人见证才有效(商铺所在物业不愿进行证明)?还有一个情况是,由于他们公司是以我店铺地址注册申请的(但当时我并不知情),且公司目前还未注销,那么前面所述那个非法人合伙人所签的租赁终止书是否有效,我强制清走店内物品是否会造成违法而被他们告?或者说在不通过诉讼的情况下我怎样才能合法的将我的店铺重新租出去。希望各位律师能帮我详细分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ywate……(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3-01-14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