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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12月16日晚18:00左右,在成都市郫都区蓝骄营业厅购买一部华为荣耀10手机

在2018年12月16日晚18:00左右,在成都市郫都区蓝骄营业厅购买一部华为荣耀10手机 在2018年12月16日晚18:00左右,在成都市郫都区蓝骄营业厅购买一部华为荣耀10手机,手机在店内定价3099元,经与店家协商,此手机以3000元卖与我,然后我回家看了一下官网,此手机只需花费2599即可,然与商家协商三种方案:1您可以给我换成8+128的2或者退差价3或者我不要手机了您直接退我款,但商家拒不处理,以一种我卖给你就是我的本事,不要想我退还你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能麻烦律师给个处理方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吾皇(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8-12-17 11:21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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