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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10年3月13日零晨4点半左右,21岁儿子朱诗松驾驶小货车停在高速公路路肩上检修时,被后面的大货车侧撞当场死亡。事发时儿子的小货车灯光没开双挑灯,但开启了右闪光灯和示宽灯,警示标志没来得及放就出事了。肇事车辆是私自改装加宽加长的严重超限超载超高没有年检的违法车辆。交警定同等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死者父母能追诉他惩罚性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56489……(安徽)
提问时间:2010-06-19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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