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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商铺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需要修改地下水管,导致门店停业,但合同中未表明甲方原因的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需要修改地下水管,导致门店停业,但合同中未表明甲方原因的违约责任 商铺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需要修改地下水管,导致门店停业,但合同中未表明甲方原因的违约责任,甲方拒绝此期间给乙方造成的停业及材料损失的赔偿,是否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期间的损失,因合同的不完善,对于乙方显失公平,是否可以判定为无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8-12-11 13:02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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