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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本人带领一帮工人与一包工头签订了劳务承包施工合同,工程基本完工,但还没有全部完工,工程就停工了。包工头及公司都没有给结算,也不付工资。我就给工人们结算了,但没有钱支付工资。工人们就拿着结算单告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由我支付工人的工资,总承包公司只是连带责任,我让我不服,就去问仲裁,什么叫连带责任?他回答说:你是领头的,你没有钱付了再请法院强制总承包公司支付。这样的裁决和解释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登科(北京)
提问时间:2013-01-12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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