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买房子,认筹的时候交了五万的定金,现在要签合同付首付,但是现在突然跟我说要多交六千多块钱
如果无法协商,需要及时诉讼
要看 双方的约定 我的补充: 2018-12-07 23:45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协商不成建议法院起诉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 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 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先协商、签订购房合同。签订之后才涉及到其他费用。不签订则不涉及。
您好,要及时诉讼
如果无法协商,需要及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