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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侵犯居住权 破坏房屋

人身伤害 侵犯居住权 破坏房屋 案件起因是  邻居建房  侵占公共用地 留守老人第一次去劝阻 邻居不听 继续建造房屋  老人第二次去劝阻  还是不听 把老人居住的房子的二楼滴水帘 还控制老人的人身自由  导致下雨天  房屋渗水  老人第三次去劝阻  手里提着菜刀 导致被对方伤害成腰椎部压缩性骨折 骨髓水肿  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得胜(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3-01-08 16: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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