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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寻求处理过船员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帮助

寻求处理过船员劳动合同纠纷律师帮助 您好,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有如下条款

第二十一条  凡被公司招收 并签订《学生船员专项(海上实习)培训协议》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船员,应按照《学生船员专项(海上实习)培训协议》的约定,在实习结束换取适任证书后至少应为公司服务满5年;服务未满5年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反船舶规定被船东遣返的,个人违约下船被公司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应按找《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公司一次性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办理各项证书费用,上下船交通费用,海上实习期间的专项培训非等相关费用。违约金服务满一年减五分之一,不满一年不减。

我是属于未满5年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海上实习期间的专项培训非等相关费是否有依据呢?因为我服务的船东是在香港,我和船东的合同是航次合同(上船签订,下船解聘,终止合同),在船的实习是由船东提供,我对船东的义务已经履行,,。我的劳务公司是否有权索要?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oucj2……(湖北)
提问时间:2013-01-07 14: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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