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房屋租赁押金是否可以退回? 请问租赁的房屋押金在时隔大半年后,是否可以退还?在年初本人出租房屋一套,月租1200元,押金为2000元,租期3个月。在租赁期满后,当事人未退还房屋钥匙,其房间内更留有数件物品,本人在几次联系当事人的意愿后,主动把房屋内遗留的物品邮寄给他。并要求当事人回来,退还钥匙,结清房屋租赁金额,包括房屋内损耗,物品邮寄费用,以及押金。当事人以不在本城市,不能来为由,只委托其女朋友来代他结清房屋租赁金额,其余费用,及房屋钥匙至今都没有来和本人砍结。现在时隔大半年后,当事人电话联系本人要求退还押金,是否应该要退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echel……(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1-04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