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八天前与朋友去饭店吃饭,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店方服务人员发生口角

八天前与朋友去饭店吃饭,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店方服务人员发生口角 八天前与朋友去饭店吃饭,因服务态度问题与店方服务人员发生口角,同行中一人被饭店方四五人殴打,我上去拉架的时候被对方一后厨人员用砖头打伤头部导致缝合六针。现在店方称行凶者已经潜逃,请问这件事情饭店方有没有责任?我应该怎么处理?索要赔偿多少合适?派出所有包庇对方的意思,我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
提问时间:2018-11-01 20:1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