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上海户籍女,与2010年与香港籍男子在香港注册结婚。在第三方好友的见证下写下书面协议,若男方婚后因婚外情,对女方造成伤害。由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愿意赠予其名下所有房产,并不争夺孩子抚养权。请问这样子的书面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使爱小莉(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3-01-04 15:0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