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关于农村征地

关于农村征地 我家住在忠县,涂井乡,我家门口有一条忠县至石宝镇的县级公路现政府准备拓宽此公路,拓宽公路就需要征用我家门口的混凝土晒坝(近一半面积十多平方米),听说赔偿标准是每平方米九元钱,这么算来我十多平方米才一百多元钱,还不够当初修建时的水泥钱,占用赔偿标准太低!同时农村人失去晒坝很不方便,更重要的是太邻近公路不安全,房子价值折!所以现网上请教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赔偿,依据的是什么法律什么条例?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雍华淞(重庆-忠县)
提问时间:2013-01-04 10:51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