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未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现该股东诉讼解散公司
您好,一、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该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这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程序性权利,对于程序性权利,法律必须保护。如果该股东的起诉符合公司法182条的规定,法院应予受理,但该股东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还须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判决;简言之,该股东有权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但其要求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一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是否判决解散公司则须审理查明公司是否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如果是,法院会判决解散公司;如果不是,法院会驳回该股东的诉讼请求;
四、公司的经营管理分为外部的经营管理和公司内部的管理管理。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侧重点在于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如股东会机制失灵、无法就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等,不应片面理解为公司资金缺乏、严重亏损等经营性困难,应从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行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公司虽处于盈利状态,但其股东会机制长期失灵,内部管理有严重障碍,已陷入僵局状态,可以认定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是否处于盈利状况并非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
五、无论该股东是否有权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但其仍负有履行出资的义务;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该股东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要求赔偿
您好,股东有权利提请解散公司
当然不能提出解散公司,没有此权利。相反,您可以要求他补足未缴纳出资,追究他的违约责任,要其赔偿。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股东认缴股份,只履行了部份出资义务,可以要求补足出资。否则可以限制分红
2、解散公司,一般为主管机关或法院命令解散,或者依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决义解散。
3、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需要看该股东请求解散的理由,是否公司经营严重困难或继续经营会带来严重损失。如果公司项目正常经营,并且不存在会严重损害该股东权益的情况,就算起诉,也很难获得支持。
4、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1、可以主张补缴出资。2、不能提出解散。
有权利提出。
1、该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的意见”,但是他说了不算。2、公司的设立解散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股东会议决议通过。
可以要求补缴出资,按你的说法无权提出解散。
有权利提请解散公司
其他股东可要求补缴出资,否则为违约。根据你说的情况,股东无权提出解散公司
您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可以根据章程规定解散,可以由行政机关等强制解散,还可以由股东解散。其中股东解散公司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其一是自行解散。即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其二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即司法解散。这需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才能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总的来说,股东解散公司还是有较大的限制和困难的,所以您可以看一下该股东的情况是否足以解散公司。
首先,应补缴未履行部分;其次其有权提请解散公司,但法院是否同意还要就具体情况而言,你应该找个律师提供相应的材料全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