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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事故

高速事故 交通事故在2012年12月29日,在包头到萨拉齐的高速公路上发生,是本人的轿车与一辆带挂车碰撞,本人轿车的驾驶员是A(在此之前本人与A发生交通事故,因私了在包头修理,修好后A驾驶轿车回家,在路上不幸事故再次发生!)。与打车相撞的责任百分之七十在我方,无人员受伤,但车已损,请问,在我方,大车,驾驶员A,保险公司三者间该如何进行理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07437……(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2-12-29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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