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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2年交不起钱,政府就可以罔顾购房协议么?
因为2年交不起钱,政府就可以罔顾购房协议么? 谁来帮帮我? 我是土地回迁安置户。当时跟征迁中心签了协议分的3套房,需要交24万多。当时我差8万,原准备等房产证下来到银行贷款的,所以交了6万多拿了2套房,剩下一套【带阁楼】交了3千定金。但是2年后一个办事处主任把那套当成无人房从新又分给别人,并且人家已装潢了。他说,他只是一个工作上的失误,而我自己也有责任,2年都不交钱,所以在后面【都不带阁楼】从新分给我一个5楼,不要就让我去打官司去,并且就算打官司也是我私人拿钱和政府搞,难道我只能认了么?请问如果打官司我有胜算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丽爱周磊佳(安徽)
提问时间:2012-12-28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