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职时,单位分了一套集资建房住房,父亲把房号卖给了别人,别人以父亲的名义居住至今
您好,建议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您好,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您好,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您好,我是孔民律师,可以主张,详细电话沟通
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您的意思是指房号卖给对方,对方以您父亲的名义买的房子,然后居住至今吗,如果是,
1、看您父亲买卖房号的时候有无具体协议,如果购房政策里有约束不允许转让房号,那么该行为本身不合法,法院是不认可的,也就是房号转让行为无效。
2、明确该集资建房是属于个人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个人是有全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
3、搜集证据,起诉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合同涉及单位的话单位处应有一份合同。
起诉继承分割该房产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起诉。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有需要直接面谈可以帮助您。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及房屋的性质进行分析
您好建议在诉讼时效内以继承人的名义来起诉
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
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如有不懂可微信联系
您好,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你好,可以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您好,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
您好,以继承人的名义起诉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