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一、最后我应负担什么,负担多少?二、对方迟迟不签字,我车怎么能及早提出?
一、最后我应负担什么,负担多少?二、对方迟迟不签字,我车怎么能及早提出? 我在自东向西顺行中躲避从南侧冒出的摩托车,我向北打方向躲避,发生刮擦,伤者67岁,脚踝有裂纹,上医院打石膏后取药回家,当时花费800元左右没有住院,伤者在一加油站做临时工,月薪1500元。第二天,我探望了伤者并给对方500元治疗费用,伤者不接受调解,迟迟不到事故处理中心签字,其目的是要我赔付相当的误工费,我车有强险,牌证齐全,对方摩托车无牌,交警,保险都已介入,请问一、最后我应负担什么,负担多少?二、对方迟迟不签字,我车怎么能及早提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ufas……(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2-12-2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