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他人先动手,打了我三拳,我回击一拳打伤对方眼睛,我应该负担什么责任?
他人先动手,打了我三拳,我回击一拳打伤对方眼睛,我应该负担什么责任? 昨天中午12:45—12:50我与宿舍的一位同事,因为我不让对方在我床铺上面摆放东西,引起口角,续而发生肢体突。我先在床上休息被对方放摆东西弄醒,我就说东西不要放在我上铺上,对方执意不听,然后就发生口角。随即就将他原来放置在我上铺的大包摔在我还盖在身上的被子上面,我就把他底部很脏的包摔在地下。他要我捡起,我就是不捡,于是他就用左手揪起我的衣领并且用右手的拳头一下就打中了我的左下巴,然后又给我身上2拳后,又把我从床上扯到了地下,我在后背着地的情况下,随即向他头部打了一拳,打中了他的左眼。宿舍的两三名同事将他拉住后,他还是要继续动手。再在在场的同事劝解后他没有再继续动作。2分钟左右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左眼睛看不见了,说眼睛看不见了怎么办?我穿好衣服收拾好事弄乱的床铺后随即就对他说,我马上就去对过的武警医院看眼睛。武警医院人说要去鼓楼医院,我就取钱陪他去鼓楼医院看眼睛。除了部分的CT检查费是扣取他的医保卡的余款466.36元外,门诊检查费和医药费等都是我付现金帮他支付的。由于对方在2012年4月份左右由于患有严重的白内障,在家乡做了人工植入晶体手术,这次产生的伤害有可能会造成对方失明。对于这样的伤害责任,我想请问专家我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和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聆风赏月(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12-23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