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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1月份通过深圳乐有家平台在广州清远市石角镇富盈凯旋城楼盘购买2A栋204号房
我2017年1月份通过深圳乐有家平台在广州清远市石角镇富盈凯旋城楼盘购买2A栋204号房 我2017年1月份通过深圳乐有家平台在广州清远市石角镇富盈凯旋城楼盘购买2A栋204号房,交了150216元首付款(留有刷卡单为证),10000元家家顺团购电商费(留有刷卡单为证),1300元律师费,80元合同预告费,2761元维修基金。家家顺团购电商费10000元本应通过家家顺pos机直接刷到家家顺公司帐户的,因当时家家顺驻场不在楼盘,故开发提出由开发商代收而刷到开发商帐号上。征信良好,流水也符合但银行审核不通过不放款。因此协商退房,多次协商确认除了1300元的律师费和80元的合同预告费不退,首付款、家家顺团购电商费和维修基金均全额退款。应邀2017年9月13日到楼盘办理退款手续,开发商回收了所有交费收据原件和家家顺团购优惠协议书原件,只提供了一份退房证明并附有退款指接收帐号的复印件回执。2017年12月21日收到150216元的退款备注为‘退2A-204房杨明华房款’,当天问团购电商费10000元和维修基金什么时候到帐,开发商财务明确回复电商费的退还因涉及家家顺公司要另走流程,让耐心等待。出于对两家公司的信任一直等待。2018年8月30号开始向家家顺投诉部门求助要求退还电商10000元,提供了刷卡单和退款记录的证据经家家顺一个月的协调,最后结果是开发商说10000元是没收的定金不存在退款。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才能把钱退回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8-10-0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