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和同事合租房子,我签的租房合同,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我签的,他只签了手机号和签字日期

我和同事合租房子,我签的租房合同,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我签的,他只签了手机号和签字日期 我和同事合租房子,我签的租房合同,名字和身份证号都是我签的,他只签了手机号和签字日期,如果以后出现问题,是我一个承担责任还是两个共同分担?还有一个问题,我和他在签房租合同之前把房东的家具搞坏了,我们为了挂窗帘,因为我体重轻点,他负责扶着衣柜,我踩在衣柜上踩坏了,衣柜损坏严重,最后我一个人掏钱修的衣柜,花了350元,为了避免一起平摊费用而引起矛盾,因为合租经常都有碰面又是同事,工作上也要协调工作,所以没追究他的连带责任,我想知道应不应该共同平摊衣柜维修费?想听听专业人的意见。心里挺纠结,毕竟费用太高,挺心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再高一点(重庆-万州)
提问时间:2018-10-01 12: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