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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卖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期房,现已交房,挂在中介卖的
律师您好:我是卖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期房,现已交房,挂在中介卖的 律师您好:我是卖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期房,现已交房,挂在中介卖的,不懂二手房办理流程,由中介和对方谈好价总房款66万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买房方交了2万定金由中介保管,合同约定待开发商售楼部通知办理房产证之前买方帮我先行还贷14万,在我取得房产证后10日内必须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同时将剩余首付10万交房产局资金监管管中心,房屋余款40万元由买方办理商业贷款,买方银行贷款审批房贷后协助甲方到资金监管中心支取房款,买房信用不良额度不足或办理不了贷款的,买方现金补齐,我不懂办理流程,合同签订的办理流程是听中介说的并在合同里这样写的,不明白的是先过户给买方再贷款给我,还是先拿我的房产证贷款再过户给对方,这样签合同如果办理流程相反的话,是不是被中介欺骗了,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合同重大误解或是先失公平,或者有没有补救措施,能够顺利拿到尾款40万元吗,恳请王律师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8-09-29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