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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拆迁房产争议?

拆迁房产争议? 2012.4下关公共路的房子拆迁,是我家老公公原来的宿舍房。2009.8月结婚后我(女方)将户口迁进来,拆迁面积13.5平方,拆迁时的户口有老公公、丈夫、妻子、我儿子(当时2周岁多点),还按照我们饿情况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在里面,最后分得一个59平方+40平方二套房子,扣除各种政府补贴,还贴了7万。这7万事我家老公公老婆婆出的(老公公老婆婆是离婚状态)。
按照我老公的说法是我户口迁入不满5年,拆迁只给了10平方,现在要我家(女方)出装修费,又不在房产上写女方的名字。拆迁的房子预计2013年底拿到手。男方的家人把59平方的写在儿子的名下。 按照我老公的说法,我(女方)户口迁入未满3年,拆迁时只给了10平方,而且没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权利,这个房子是他父亲跟他申请的,没有我(女方)的任何关系,要有也只有10平方。

请问律师按照南京的拆迁法,我能得到多少平方补偿,并且真的没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权,并在在经济适用房里不占一点份额吗?房产证上不能有女方的名字吗?如果要打官司,能有多少胜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isiha……(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2-12-2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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