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受这样对待公不公平
宪法是我国最高法律,效力级别最高,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完全有你所理解的那一层含义,而且重点就体现为你理解的含义。
但是就你是否要对本交通事故负责这一问题,作为律师,只能实事求是的给你提供意见,律师要开口很容易,要说你没有责任,就是上嘴唇与下嘴唇一碰的事情。但是在本案中,要真正认真负责的帮到你,还真不能立马说你没有责任或有责任。
主要原因在于:一个并非交通肇事当事人的人,肯定在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没有责任,但是不是要最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第一、是不是在交通事故前对肇事人发出了强制性违章的指令,导致了事故发生;第二,杨昌文是不是你的雇员,肇事者是不是你的雇员;第三、肇事车辆是不是你的,如果是你的,你对借车给肇事者是否存在过错;第四、是否对车辆有管理职责,缺存在管理失职;第五、是否实际从肇事车辆的运营收益中获得利益:……(其他情形不一一列举)。
最后,欢迎你补充说明受害人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的原因,以及你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当然也可以直接来电说明。本律师将详细给你分析,对方的主张是否依法成立。但愿能真正帮助你。 我的补充: 2012-12-25 20:37
补充:
1、如果受害人是你的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如果受害人又对该交通事故无责任或仅有次要责任,如果受害人是上下班路途中遭遇的此事故,则其伤害属于工伤,如果你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则所有的工伤赔偿都需要你这个老板(单位)承担。如果不是上面这些条件都成立,你也是无辜的。
2、 如果受害人是你的雇员:而且受害人是在做雇佣工作中受伤,你也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否则,你是无辜的,无赔偿责任。
在你描述的案情中,杨昌文与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应当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你和本案没有任何的关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我的补充: 2012-12-25 16:44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12-25 16:461,关于你提出的问题一:
可以这样理解,关于宪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涵义其实有以下四点:
第一,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都是统一适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二,任何权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不能歧视任何公民。
第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要保证诉讼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要切实保障诉讼参加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第四,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超出法律之外的特殊待遇都是违法的。
所以从述解释可以看出,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当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你的理解没有问题。
2,关于你提出的问题二:
对于交通事故,应当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确定责任划分,由最终的责任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既然摩托车是无证驾驶,那么摩托车肯定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至于杨昌文自身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应当由交警来认定,如果杨没有责任那么可以要求驾驶人进行全额赔偿,否则按照摩托车驾驶人的责任比例对杨进行赔偿即可。
而在你描述的情况中,你对于本次事故是没有任何关联的,也没有体现出本次事故发生的过程中你起到什么作用,所以可以判定你没有任何责任,不需要赔偿,杨要求你进行赔偿完全无理要求,你不予理睬即可。
1、你的理解正确;2、你的说法是对的,无辜者肯定不要负责的
第一、你的理解正确。
第二、无辜的人也不能避免别人的诬告,对方可以起诉你,但法院不会支持对方。
你无责
你好,如果该次交通事故处于伤者上下班途中,并且并非其主要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其损害应该首先要求直接侵权人赔偿,在直接侵权人赔付后无法达到工伤保险待遇的水平时,才由用人单位补偿其差额部分
你好。
1、伤者的损失应由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方承担赔偿;
2、不知你和伤者有没有其他的厉害关系,比如雇佣关系、摩托车的车主等。
根据你的描述,你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法律责任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