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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受这样对待公不公平vip

劳动纠纷受这样对待公不公平 问题一:宪法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可不可以理解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受公平·公正对待的权利)。问题二:本人在以下案件中要不要承担责任或者要承担什么责任。事件经过:杨昌文(伤者)在2012-12-6中午12点10分横过马路,被一辆无摩托车撞倒受伤。这起交通事故是杨昌文与肇事者之间发生与本人无关,所以说本人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是无关联的(即是无辜的)。我们的法律就是要保护无辜者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而杨昌文却提出要本人(即是向一个无辜者提出)赔偿因这次交通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这样对一个无辜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请定性:无辜者要不要负责。是要,还是不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关觉愿(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12-2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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