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一般用行为时的法律解决 你们地方中院有额外规定的按照当地中院的规定处理
可起诉要求赔偿
不服可以上诉处理
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那个时候做了工伤认定是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的,新发生的待遇可以使用新的法律规定
法院的解释是错误的,法不塑及既往那是对当事人有利时的解释。
建议拿相关的资料来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