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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赔偿

劳动赔偿 我于2010年8月进公司上班,公司2010年12月开始给我缴纳五金,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从来没有提过补签的事情。由于上班时间长,和公司沟通过没有结果,我在2012年9月中旬没有打招呼就没有去上班了,走的那天把店内所有的东西全部盘清楚,并且让在职的员工在盘点本上签字确认无误,公司压了半月工资不给,我能申请劳动仲裁以未签订合同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i19……(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2-12-21 18: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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