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带一小孩4岁左右在很多人的公共场估丟失小孩因当时说妈有生命危

带一小孩4岁左右在很多人的公共场估丟失小孩因当时说妈有生命危 带一小孩4岁左右在很多人的公共场估丟失小孩因当时说妈有生命危险走时没涝孩子离开后因孩子没手续又不报警就走)10多天后派出所通知去领小孩派出所作故意弃婴罪状诰向法庭现小孩在福利院判罪有多大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9-08 09:2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