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这样的情况, 我还能拿到属于我的工资吗
这样的情况, 我还能拿到属于我的工资吗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一民学生,09年11月初去该公司参加实习,直到10年3月31这天,公司人事部的人 让我签一下离职的手续,说公司的效益不好不需要实习生了,因为我是第一次上班 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然后那时候不知道 就只签了一份的离职手续交给了他们 自己没有保留就走了,走的时候人事部的负责人当时口头承诺说工资会在下个月和其他员工一起发给我(发工资以前一直是每月的10号发,碰到周末会提前或者顺延)4月10号正好是周六 我想应该会在周一发,就这样漫长的等了两个月之后 公司一点消息都没有 我就跑去公司看了看 已经倒闭了, 到那负责人告诉我说 开了新的公司 准备换到别的地方去 工资的话 需要去找一下我以前在公司的资料 然后签个名就会发给我 让我等一个星期 到时候给她打个电话 ,没想到今天给那人打电话 突然改口说 工资不会发给我的 说我没有离职的证明,而且我问她新公司的地址在那,他也不肯说,我在百度上查了 也没有查到那公司。
我的离职证明在公司,只有一份,就在他们那 我身边是肯定没有的。
我只有一开始进公司的劳动合体 是从11月到6月的实习的劳动合体。
还有就是公司以前发工资都是打进建设银行卡里的,银行卡每个月都会收到那家公司的账户打来的钱 4月之后我就没有任何收到他们钱款的记录 这能不能作为我没有拿到工资的证明。
还有就是同事可以证明我当时在工作
我想知道 我还能有办法拿到工资吗?该怎么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帮帮我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ogern……(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0-06-11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