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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

律师费 我因 经济纠纷 委托律师办理,约定如果打赢官司,律师可以从赔偿金额中提取百分之五十作为律师费,如果输了,律师说分文不取。现在律师已替我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传票已送达对方手里。还没到开庭时间。我现在想撤诉,与对方私下协商解决问题,可律师不同意,我必须付出先前约定的律师费用吗?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13782……(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0-06-11 14: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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