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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上午骑车在集市口与一横穿马路的老太相刮蹭,老太摔倒,老太当时说没事
前几日上午骑车在集市口与一横穿马路的老太相刮蹭,老太摔倒,老太当时说没事 前几日上午骑车在集市口与一横穿马路的老太相刮蹭,老太摔倒,老太当时说没事,只是胳膊疼,带老太去医院检查,胳膊脱臼 ,在医院复位。回家后五六天,老太住院说肋骨骨折,咳不出痰,住院治疗已十天有余,老太有农村医保,如果需要我负责,我应承担全部还是报销后所剩的费用?从第一次入院检查到第二次住院,中间间隔五六天,其间老太有无其他的事情发生我并不知晓只是突然住院后才联系到我,之前从未联系我,请问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是否能判定是我的原因造成的?间隔时间太长了,正常应该在当天下午或第二天便会联系因此我可以要求对方拿出与我有关的证据或者法律支持的依据吗?对方拿不出与我有关的证据,我是否可以拒绝赔偿?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放飞梦想(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8-08-3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