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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几日上午骑车在集市口与一横穿马路的老太相刮蹭,当时车已停下
你好,前几日上午骑车在集市口与一横穿马路的老太相刮蹭,当时车已停下 你好,前几日上午骑车在集市口与一横穿马路的老太相刮蹭,当时车已停下,老太摔倒,老太当时说没事,只是胳膊疼,带老太去医院检查,胳膊脱臼 ,在医院复位。费用都是我出的。回家后五六天,老太住院说肋骨骨折,咳不出痰,住院治疗已十天有余,老太有农村医保,如果需要我负责,我应承担全部费用还是报销后所剩的费用?其次,从第一次入院检查到第二次住院,中间间隔五六天,其间老太有无其他的事情发生我并不知晓,只是突然住院后才联系到我,之前从未联系我,请问从法律上讲,这种情况是否能判定是我的原因造成的?(因为间隔时间太长了,正常应该在当天下午或第二天便会联系我)因此我可以要求对方拿出与我有关的证据或者法律支持的依据吗?如果对方拿不出与我有关的证据,我是否可以拒绝赔偿?请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8-08-30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