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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本人,男,23岁,在一家公司上班,10月26号中午在走路的途中,公司员工开车把我撞伤,骨盆骨折三处,尿管断了一根,医生说尿管虽然接好,但人身体的毛细胞组织破坏,可能造成以后性生活或生育问题,在医院住了两个月,其中医药费是公司给的,工资方面少了一半,以前是6000,现在是3000,这合理吗?再有根据国家规定,精神损失费能给我算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雄雄2(陕西-榆林)
提问时间:2012-12-1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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