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员工工资来交纳社保
这不是你们这个地方的特色,很多地方都是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的行为是与法不符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赔偿。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的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征缴部门进行征缴。
缴费基数在全国都是这么操作的,属于行政部门的问题, 我的补充: 2012-12-17 18:20
如以缴费基数低为由解除合同,主张补偿金司法实践一般不会支持。
仲裁,要求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