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过拆迁的人员,户口在即将动迁的使用权房子里,按面积动迁还能再享受阳关政策吗?
您好!
按照政策,一般享受过拆迁补偿的不能再享受。
你好:
按政策是已享受过拆迁补偿的不能再享受。建议积极协商争取下。
按面积动迁是合法的,至于能否享受阳光政策,以拆迁公告为主的
原则上享受过的是不能再享受了。你也可以去争取下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邹伙发律师。
先协商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详情可来电来访。
向动迁组争取。
居住困难的,可以申请居住困难户保障,被认定的话,是可以享受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