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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要求十一号离职的时候公司不给,然后我就跟公司约定好18号离职

我要求十一号离职的时候公司不给,然后我就跟公司约定好18号离职 我要求十一号离职的时候公司不给,然后我就跟公司约定好18号离职,但到了十八号他又反悔不给我们走了,那我们能走吗?我能去劳动局投诉他吗?如果我写一份离职书给他然后不用他同意我可以走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8-08-16 15:5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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