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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被服务的单位以发票内容不符合未付款

协议中被服务的单位以发票内容不符合未付款 您好,今年1月我司与另一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一直使用的发票内容为物品名称,协议中未做指定,但已经说明是含17%(前几年也都是一样的内容),今年对方以发票内容(内容是服务费不能是物品费用,今年新国规商品票税是16%,服务票税是3~6%)不符为由未付款,该从哪里个渠道申诉?或双方私下怎样可以协调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song……(上海)
提问时间:2018-08-1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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