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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法官如此惊慌,究竞是为什么?

法官如此惊慌,究竞是为什么? 因为一桩官司,我于今天下午四时许(2010年6月9日)到法院领取判决书,因有几处不甚明了的疑点要求查看卷宗,遂如愿-----我继续翻看卷宗,当我看到最后一页时,发现一份法庭调解书,内容大致为:校庆祥因为人身伤害起诉被告王金祥一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立案费248元双方均摊,为此,王金祥一次性付给校庆祥各项费用共计:3000元整。时间是2009年11月11日,并且还有王金祥、校庆祥的签名,签名上面还按有鲜红的手印。当我对此提出询问时,旁边一位女法官大惊失色,一把抢了过去连连撕扯,因为上面有我的签名,我就过去和她抢夺,并质问:这上面有我的签名,应该就是我的东西,你有什么权利把它毁掉?她一边快速撕扯,一边说到:这是我们为了应付上面检查才做的东西,不能让你看。并连连埋怨让我看卷宗的另外一位法官:你让他看时就应该把卷宗先检查一遍,不能让他看见的要先喔起来,太粗心了。那位法官诺诺连声一再自责:太大意了、太大意了。现在,谁能告诉我,我今天看到的是个什么东西,能让法官如此惊慌。不过我有以下两处疑点:1、调解书如果是真的,那么,即表明案件早已了结,可又怎么会在2010年5月25日再次开庭?2、是假的,法官造这么个假东西有什么用?并且上面有我的签名和手印,其用意和目的何在?我百思不得其解。谁能给我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金祥(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6-09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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