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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法官啊?
什么法官啊? 傻子一看都知道,价值55万的地皮,被26万租给第三人,合同签的是20年商水县国土去却办理了40年的土地使用证,这一点土地局不是程序违法吗?
二价值55万元的地皮却26万元租走,这不是给国家造成损失吗?
三 为什么商水供销社人事主任的证据不可信?(是不是供销社穷没给你们法官送礼啊?)
四、这些法官不知道你们领的是不是共产党的工资,不为共产党利益着,让国家白白损失了30万元。
法官啊,真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521(河南)
提问时间:2010-06-08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