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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责任

交通肇事责任 开车是交通肇事,两车相撞后水箱漏液,痕迹在双簧线上。本车损坏车头 ,相撞接触点在车头左侧偏向中间,车头全损,然后 被撞成一百八十度后,三十米以外。对方车损位置  ,车右前大灯,前轮护罩,其他无损伤。相撞时对方为越线超车,车速非常快 。交警队定本车全责 。请问  合理么  ,我认为不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急急急369(辽宁-盘锦)
提问时间:2012-12-14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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