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租房期间电器自然损坏,谁承担维修费
租房期间电器自然损坏,谁承担维修费 租房半年,期间洗衣机损坏,非人为。找房东,她让我们自己找人维修,并告诉她是不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后来我找人维修了,花费285,把收据给房东看,她一看觉得多,不肯承担了。
我回去翻了一下合同,里面有一项说“清洁、水电、室内设施维修等杂费,均由乙方承担”,不过房东置办的都是老电器,空调是2007年生产的,洗衣机是2009年生产的,都有10年左右的使用时间了。这种电器坏了,房东应该承担维修费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95431……(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8-08-07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