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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相关问题

离职证明相关问题 您好,我在皇明太阳能做财务工作,2012年8月24日我正式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并通过公司RTX系统提交离职申请书面材料离职申请上我已注明9月25日正式离职,但单位一直没有找人和我交接工作,2012年9月28日我离开公司另找工作,最近我找了一份工作,但12月11日公司主管发信息给我说我没有交接工作还威胁我要将我除名并追究法律责任。申明,在离开公司之前我将所有财务问题处理完成,并叫相关凭证邮寄给公司。请问,我这样离职算违法吗,公司有权利将我除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zhydq(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2-12-1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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