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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车事故及责任赔偿

电动车事故及责任赔偿 甲:52岁男士。       乙:40岁左右女士
事故情况:双方骑电动车同向行驶,女士在前,男士在后。女士车载3人,后座位是一20岁左右女孩,前脚踏板上站着一个8岁的小男孩,三人均无安全保护措施(安全帽,小孩的安全座位等)。男士单人骑乘。男士在驶过女士车时俩车发生刮碰,女士车上的小男孩从车上掉落导致骨折,前后共计花费一千元已基本痊愈。男士车扣押交管所,每天十元车管费(现已2个月),保证金二千,女士未发生以上费用。现女方要求男方赔偿一万五千元,是否合理?如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谁胜算较大。交警给出的答覆是双方协调解决,没有明确的答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ghz(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2-12-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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