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厂都实行两班倒制,就是一天工时12小时,超过了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时间
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不合法,违背劳动法相关规定
不合法的
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部分,都属于加班
您好,请收集证据,之后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如仍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