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商场开了家火锅店。最近商场又招了一家同类火锅。我们进场时有合同注明

我在商场开了家火锅店。最近商场又招了一家同类火锅。我们进场时有合同注明 我在商场开了家火锅店。最近商场又招了一家同类火锅。我们进场时有合同注明,为避免恶性竞争,商场若招同类火锅必须我方书面同意。可是现在商场又招一家,连招呼都不打一下。请问商场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8-07-21 12:3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