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 09年3月的时候出租了一套3房2厅的房子给一个租客,租的2900加一个月租金押金和1000块水电押金,租的时候我们签订了合同,(合同是自己写的没有通过房屋租赁所登记)今年3月份合同到期了也有续签,4月份租客说热水器坏了找我们,说让我们出钱维修,我们也维修了,5月份突然说要退租并要求退还押金,签订的合同有提前约定好谁提前退租都是不退押金的,所以我们不同意,因为合同上写好谁要提前退租都是没收押金的然后他以老婆怀孕了说我们那里的水龙头水黄,冷气机坏掉等理由多次让我们出钱维修,我们不同意,因为我们租的时候东西都是好好的,我们租只是给他用,但不保证一定要维护
就在前两天他们没有通知我们就搬走了~家里的东西没有少,他给我们寄来快递把缴费的银行卡和房子钥匙给寄来,然后写了封信说是房子不是我们的,住的不安全,说去查居委会房子名字写的不是我们的
房子是我二舅和城中村一起盖的合资房名字不是写我们的~是我二舅委托我们帮忙出租的~
信里还让我们退回押金给他打到他账号上~如果不履行的话就法庭见,说一个星期后我们会收到传票
请问这样的话我们会有事吗?
如果真的告我们的话
但是这种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oomia……(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6-07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