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现已申请破产,经济补偿工资基数低于企业平均月工资,是否合理?
公司现已申请破产,经济补偿工资基数低于企业平均月工资,是否合理? 按公司说法,全公司所有员工(含低收入员工)按个人实际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我公司的领导收入是1万以上,员工最低的是2000元,低于社平月工资,只比最低工资标准高几百。员工认为应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其中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 六条、第 八条、第 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llqz(重庆)
提问时间:2012-12-07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