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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10年1月1日晚,我妈骑三轮车回家,后面一商务车追尾撞到我妈。撞到我妈的人在我们县里是社会关系极好,也有钱。因为他们家我妈都认识,所以一开始口头协议私了。事故责任书下来的时候,定的是主次责任。我妈是次要责任。理由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这样定责任我是不服的,我怀疑他们家动用社会关系。我妈回家那条路本来就不宽,车道之间也没栅栏阻隔,就画了一条线,又是晚上,根本看不见。还有就是商务车的宽度加上三轮车的宽度几乎等于机动车道的宽度。 当时因为和他家是私了,他家答应了我们的条件,所以对责任书就没放在心上。现在我妈出院了,他家推翻以前说的一切,说现在是法制社会,有什么事找法律。以前不懂,现在才知道,住院费用是要按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划分的。找交警,交警说这个事故责任判定如果不服,要求复议是要在15日之内提出,而我们上当了,相信他家和我门家私了,错过了这个时间,而 且到现在为止,车是怎么撞的,撞在什么位子,距离马路中线是多少,这些关键数据我门手里什么都没有。我想请问,我们现在通过法律还有机会复议这个事故责任划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s……(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0-06-0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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