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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何如将房屋收回

何如将房屋收回 律师你好,
大约13年前曾出售过房屋两间,属于农村房屋,对方也是农业户口,未办理过户等手续,留给我的那份合同现在我找不到了,但是记得合同约定,签订后的五年内分五次将款项付清,对方只支付前两次款,合计是合同约定金额的2/5,我未打过收条,但是后三次款项,对方多年未付,也对其追讨过,对方属于耍赖,不肯定也不否定,一直没有兑现付款,现在我不想将这个房屋出售了,我如何把原来的合同取消,把房屋收回来?
如果起诉对方,对方躲避,不到法庭,是否也能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_18(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2-12-0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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