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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一方私自将房屋贷款,离婚后房屋判给另一方,房产证压在信用社怎么才能收回房屋

离婚前一方私自将房屋贷款,离婚后房屋判给另一方,房产证压在信用社怎么才能收回房屋 我亲戚(女)嫁给男方共同购置了一套房屋,男方因子女(女方没子女,子女是男方)提出离婚前,私自将房屋去信用社贷款13万元。4年后现在终审判决下来,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补男方12万。但目前房产证还抵押在信用社(据说利息一直未偿还),现在女方想拿回房产证(男方拒绝偿还利息),女方应该怎么做?应该求助什么部门啊?能起诉男方和信用社的非法贷款行为吗?(当时贷款女方毫不知情,贷款合同没看见过,也没签名)4年中男方也曾经制造假借条,以及将店铺财产转移给其子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zho……(四川-遂宁)
提问时间:2012-09-19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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